事业单位经营者通过试行业绩工资制,把经营者工资收入同单位社会经济效益指标挂起钩来,更好地调动事业单位经营者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事业单位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健全事业单位保障制度
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分流人员,要以单位、行业或系统为基础,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安置方式。对实行聘用制单位中的未聘人员,要通过组织学习培训、有条件的离岗退养、行业(系统)内部调剂等多种途径进行安置。对改制单位,可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实行提前退休、离岗退养、鼓励自谋职业等多种办法进行人员分流。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起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
同时,要健全人事代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政策,推进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合理流动;要全面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为单位自主用人、职工自主择业创造条件,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人事关系,全部实行人事代理;要健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制度,做好聘用合同的鉴证工作,化解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切实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改革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为了使改革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改革用一年时间完成, 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革用两年时间完成,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改革用三年时间完成。事业单位改革意义重大,情况复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事业单位改革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国资、体改、劳动保障、国土、工商、税务和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保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认真执行政策,严肃各项纪律。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特别在人员分流、资产处置等问题上,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要严肃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借改革之机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广泛进行改革政策宣传,为事业单位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要注意把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稳定职工情绪,化解各类矛盾,引导他们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在改革实施过程中,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生活,对确有困难的职工和弱势群体,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