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的性质、规模、发展需要和各类岗位的特点,在国家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各类职务结构比例限额内,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权利、工资待遇和任职条件,实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把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
1、深化职称改革,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对专业技术岗位要逐步实现总量控制与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相相纵使的岗位管理。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竞争机制,把申报权给予个人,评审权赋予社会、聘任权归予单位,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自主设岗,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工作业绩,参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予以聘任。按照国际惯例,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事关公共利益,有一定专业技术决定权的岗位,逐步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实行准人控制。
2、推行职员制度,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与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相对应的事业单位一般行政职务设置。对管理岗位逐步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职员等级序列。
3、对工勤岗位实行岗位等级规范管理,要以明确各个岗位(等级)的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和聘用条件为基础,逐步建立起适合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分类管理与聘用岗位等级管理的办法。
4、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考任、委任、公开选任等多种任用形式。对拟任用人员要实行任前公示制度。任用的班子成员。按照有关规定代表人负责制。要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和离任审计,考核与审计结果要与待遇、任用、奖惩挂钩。
5、探索固定与流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方式 。要改变现有单一的固定用人制度,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单位可试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方式。对特别优秀的高级人才可探索“人才共享”的用人方式,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有的人才,可领取两份或两份以上工资报酬。其成果按照人才与用人单位(某一单位或共享单位)签定的协议或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归属,鼓励和支持人才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化、市场化,以实现人才资源的科学化配置。
6、推行岗位管理制度。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身份界限,原有的干部、工人身份可作档案身份,不再作为上岗的条件。坚持在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实行分开、公平、公正的双向选择,竞争、择优上岗。允许试岗,岗位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非新进人员试岗不合格的,可实行待岗,待岗的时间一般为6至12个月,待岗期间要接受学习、转岗培训等,单位原则上应提供转岗机会。
(三)建立和健全聘期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和健全聘期管理制度,保证聘用制度的实际效果,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1、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要按照事业单位的特点和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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