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加强单位改制转制实施意见
证审定单位改制方案,并督促落实、跟踪检查;研究协调解决事业单位改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各主管部门、各事业单位也要相应建立改革工作班子,研究制订本系统下属单位总体改革方案和本单位改制实施方案,落实目标任务,负责资产清理,进行思想发动,组织具体实施以及有关问题的协调。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要从全局出发,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提高效率,为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
各市(县)、区可以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参照执行。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今后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办法,则按新办法予以调整。
本意见由市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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