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和业务骨干持大股。允许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允许以评估后的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可以产品、技术、专利、科研成果入股,其入股比例经审定批准最高可占总股本的30%。用专利技术及项目入股的,须在获得相关效益后方可参与分配。
23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实行企业的用人、用工制度,并根据自身特点,实行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等不同的分配办法。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的考核制度。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实行按岗定薪、按任务定薪、按业绩定酬等形式搞活分配。对经营者可以试行年薪制和股份期权制,其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或员工实行补充购买商业保险。实行计税工资的,仍按国家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执行。
24房地产开发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本意见和市政府《批转市体改委、建委〈无锡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制、转制的暂行意见〉》(锡政发〔*〕275号文)的规定执行,有关“三变三不变”政策不再执行。涉及的土地资产应在改制后将土地座落、面积等资料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三、操作程序
市属事业单位改制的操作程序一般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1)拟实施改制的单位建立改制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2)制订并报送改制工作计划。(3)召开改制动员会议,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2资产评估阶段。(1)清产核资。改制单位在市财政、上级主管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清产核资,搞好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2)资产评估。由单位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产评估立项后,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3方案制定阶段。(1)制定改制实施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改制方式、净资产处置、股权设置、债权债务关系、企业组织形式、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以及时间部署、改制后的发展设想、配套改革措施等方面;(2)改制方案在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形成决议。
4方案实施阶段。(1)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改制方案,并由主管部门转报市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2)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小组部门论证审定后,由改制单位按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方案、落实资产处置,同时募集股份、起草完善章程,为组建新企业做好相关筹备工作;(3)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5改制创立阶段。(1)召开由全体投资者参加的改制创立大会,通过企业章程,选举产生法人治理结构;(2)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事业单位注销等相关法律手续。
改制单位向市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申报论证审定的材料是:
(1)单位改制的申请及上级主管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文件;
(2)改制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职代会(职工大会)通过单位改制的决议及发起人协议书;
(4)资产评估报告、核销不良资产审批文件、评估结果确认书及关联交易协议;
(5)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
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申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属事业单位改革的领导,成立市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无锡市国家税务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组成。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部署;研究确定总体改革规划,制定、落实政策措施;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