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意见
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注重协调。长期以来,机构编制部门只管核定编制,而忽略了事后的监督和检查。因此,其管理的重点应从事前向事后转移,注重协调和监督,建立组织、人事、财政、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席制度,严格一人一卡一证制度,加强 “实名制”管理,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再度发生。
三、分类管理,自主用人,促进流动。对财政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只确定机构性质,不再核定人员编制,探索使用“人员控制数”管理办法。其具体的办法是,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确定为财政定额补助编制性质的单位,由财政部门按其所承担的公益职能和当年的工作任务,以市场为取向核定其拨款额度。单位通过面向社会服务创收所得,则可用于效益工资和奖励工资以及单位长远发展的积累,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下,赋予这类单位充分的自主权,所用人员的条件、数量、聘用年限等均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以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聘用合同为契约,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聘用、续聘或解聘,被解聘的人员一律进入人才市场再次择业,重新择业后,由新聘用单位接续社会保险,从根本上打破铁饭碗、大锅饭,为事业单位提供宽松的环境和发展空间,有效促进人才科学、合理、有序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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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