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实事、好事。
(6)积极完成其它有关青少年教育方面的任务。
三、认真学习贯彻《若干意见》,充分发挥“五老”的作用
《若干意见》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和关工委要认真学习贯彻。《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建设好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市直单位、重点企业、高等院校 “五老”众多,人才资源雄厚,他们有高尚的道情操、坚定的政治理想、丰富的知识才干、过硬的技术本领,还有满腔的工作热情,愿意为关心下一代工作贡献力量。各级党委、关工委要保护好、发挥好“五老”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更多的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的工作,为培育“四有”新人作出贡献。
四、切实加强对关工委的领导,建立健全关工委组织机构
《若干意见》中指出:“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对待和积极支持关工委的工作,切实把关工委的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大力支持离退休老同志为教育下一代作出贡献。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老同志为主体,有关党政部门、群众团体负责同志参加的群众性组织,是党委、政府组织教育青少年的参谋和助手。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关工委的组织建设,壮大工作队伍。要及时选配一些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热心关工委工作,有威望、有能力且身体较好的老同志,充实关工委班子。各单位要确定1名在职领导任关工委主任,选配1—2名老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驻会坚持日常工作,并配备3至5名离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干部组成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单位已成立关工委的要进一步充实加强,未成立的要在7月以前成立,并将成立文件、人员调整名单等报市关工委备案。要切实解决关工委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解决关工委的办公用房、交通、通讯等问题,给予一定活动经费,保证关工委能够开展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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