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情况调查汇报及意见建议
,防止和避免因人设岗。一般来说,物流、人流相对发达的中心城市,总量上应比小城市多,小城市应
比集镇总量多,县直单位应相对比乡镇总量多;专业性强的行业应比专业性弱的单位总量多,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大的,应比经营性质、中介性质的单位总量多;专业技术岗位比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多。应出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评判标准,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开展岗位设置工作,从本单位工作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地制订分工细致、分工明确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细则,优化岗位梯次结构,使岗位管理成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比如教学单位按学生数、地域因素,卫生医疗机构按服务对象数量、病床位,确定一个可行的相对控制指标,供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进行岗位类别设置时参考。一个单位或一个系统内部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中的高、中、初级职务层次的设置,在宏观岗位管理的基础上适当给予基层管理部门自主权,以便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予以调整。探索推行后勤管理社会化进程,教育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要逐步取消工勤岗位;卫生等差额事业单位,可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工作量的不同,设置工勤岗位,逐步走向市场,自负盈亏。3、应完善相应岗位考评管理机制。相应岗位人员的工作动力在于制度激励与管理。一是全面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用人都要签订聘用合同,做到同工同酬、一视同仁。要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的办法,实行长期聘用与短期聘用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有条件的单位可积极探索采用项目聘用、人才派遣等新型用人方式,搞活用人机制。对关键岗位、骨干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实行长期聘用,以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二是要建立科学的人事薪酬制度。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应充分考虑岗位、业绩、能力等多种分配因素,将以岗定酬、以绩定酬与以才定酬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激发各类岗位人员的活力。三是要完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在吸取以往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价办法,使之客观、公平、公正,便于实施。评价的重点要依据业绩,综合考察能力、品德等要素,在评价“显性”业绩的同时,要善于发现、评价“隐性”业绩,鼓励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立足岗位不断创新。在职称评审上,不能千篇一律,应结合实际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确定。要建立量化评审办法,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要调整评审资格条件,打破学历、资历、地域的限制,针对地域、行业差别,确定对外语、计算机等能力、素质的要求,工作在乡镇一线或特殊行业的,中级以下职务晋升可取消外语等限制;评审程序上,要公开、透明,力求公平、公正,避免人情、权钱交易等“暗箱操作”。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上,要向基层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尤其是对立志于技术创新、学术攻关,但短时期内尚未见成效的专业技术人才,要推行合理的保护政策,以保护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相应岗位的聘任过程中,要适度地给予政策引导,相对保持人才职务、年龄结构和业务素养方面的梯队配制,防止因人才外流形成的人才断层现象的产生和加剧。
4、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政府投入,建立遍布城乡、不同行业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完善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间的社会保障基金征徼、转移、结算、支付机制,完善流动人员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实习单位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