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1999]108号)精神,高、中、初级职务宏观上分别按1:4.5:4.5进行核定。全县实有专业技术人员6866人,设置高、中、初级职务分别为615名、2889名、3362名。工勤岗位的设置是依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确定的。截止2008年底,全县事业单位三类岗位职数为4.99:0.94:1。四是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结合实际实行了聘任制。全县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6866个,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85.7%。工勤岗位,参照了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实行考评与聘任分开、聘任合同管理、薪随岗动管理办法,先后聘任技师、高级工327名,中级工130名、初级工120名、普通工9名。
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了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的路子。先后为4名因学历、英语等原因未能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骨干,经单位申请、组织考察、民主推荐等程序办理了低职高聘手续;1名因综合考核不合格人员,落实了高职低聘待遇。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在岗位设置管理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三类人员岗位内部矛盾突出。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失调。一是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分布不均。全县实有专业技术人员6866人,高、中、初级分别为272人、3084人、3550人,分别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44.3%、51.7%,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明显偏少。二是城乡分布比例失衡。2008年全县中、高级以上职务3316人,县级事业单位有1360人,17个乡镇事业单位1956 人。以竹山一中为例,全校教师高、中、初级职务分别为69人、90 人、41人,如果不限制中学高级职务岗位,几年以后,全校教师配置,将由现在的“纺锤”模式变成为一个“倒金字塔”结构模式(而国家通用高中初能级比为1:3:6的“金字塔”结构模式)。而乡镇学校,由于教师每年都要经历小学选拔到初中、初中选拔到高中的人员变化过程,所以中、高级人员越来越少,人员结构成为初级人员多,中级、高级直线减少,这种状况同县直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形成强烈的反差。三是行业分布比例失衡。全县专业技术人员78.9%集中在教育、卫生两大行业。教育系统达到3946人,卫生达到1474人,分别占全县实有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7.5%和21.5%,且两大行业中高级占全县中高级人员的93%,这些人员中62.5%分布在城关地区的教育、卫生中心,而农业、林业、水电、茶叶等县内支柱产业专业人员仅占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总数21%,高级职称人员仅占全县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7%。比如农业技术类208人仅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97%,占农业劳动力的0.11%,不足全国平均水平0.64%的1/6;畜牧养殖业占农业产值四分之一以上,而中级以上人员只有12人;我县林业用地330万亩,只有82名林业技术人员,且没有一个高级职称人员;县委十一届会议确定“建生态水电大县”战略目标,而全县水电系统仅有的7名高级职称人员均在50岁以上且有2名已接近退休年龄。教育系统高中、初中教师缺口很大,特别是理科类教师奇缺,而小学教师又大量富余。
管理岗位人员身份确定不够明确。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当是单位行政事务管理的决策者、执行者、监督检查者、服务者和综合协调者,更应是本单位专业技术创新的业务骨干,因此,合格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应该具备专业性和管理型双重的要求。但从现实状况来看,管理人员中真正属于这种“复合型”要求的并不多。实际上,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