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宣传,引导、鼓舞和激励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于新农村建设,为我区的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推进我区新农村建设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六原则”为指导,以实现“十新”为目标,以构建“十网”为载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深入宣传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全社会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稳妥、扎实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淄川。
二、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信息宣传活动三个部分。
(一)新闻宣传
充分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作用,紧密围绕全区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手段,强化新闻宣传,做到有声有色。注意加强与上级新闻媒体的联络互动,努力在市以上新闻媒体推出一批有份量的稿件,通过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的力度,扩大我区新农村建设在更大范围内的影响。
组织乡镇骨干通讯员以“感受身边的新农村”为主题向媒体投稿。各乡镇党委要组织本地通讯员以“感受身边的新农村”为主题,积极采写稿件,报道本地新农村建设当中的感人场景、生动故事和先进人物等,着重宣传在立足乡风文明,坚持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时代精神,努力建设和谐文明新农村的先进事迹,推广一批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典型。各乡镇全年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新农村稿件不少于10篇,在区级刊播稿件不少于15篇。
(二)社会宣传
围绕“增强宣传声势、扩大覆盖范围、广泛发动群众”要求,在全区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全区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当中。
在“新农村建设宣传下乡”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宣传活动。制作、播出、发放我区新农村建设专题宣教片,进一步宣传新农村建设政策法规和新人新事,搞好重大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车、宣传牌、乡镇广播站等各种载体大张旗鼓地在城镇和乡村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向农民发放新农村建设宣传册、宣传单、宣传画、宣教片,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三通四改”、科技致富、卫生保健等方面的义务咨询和服务。各乡镇全年组织集中宣传新农村活动要不少于2次。
(三)信息宣传
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信息宣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新农村信息宣传,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向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简报》报送信息,及时将在我区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涌现出的好的做法,先进经验,典型人物和事迹报道出去,推广开来,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加快我区新农村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