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各部门举办对外宣传活动、媒体约请采访、海(境)外媒体来我县采访,要事先向县委外宣办报告,由县委外宣办做好联络协调和有关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制作外宣品(电视片、书刊、画册、图例、旅游手册以及电子出版物等),应事先将方案和样品报县委外宣办备案,并按要求报县委、县政府和州委外宣办审批。
重视县外记者来巴东采访报道的接待工作。
(八)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外宣作用。《恩施日报》驻巴东记者站、县广播电视台、长江巴东网要明确外宣工作责任和任务,构建全县对外宣传的主流媒体阵营,发挥对外宣传的主阵地作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措施,针对中央、省、州以及海(境)外主流新闻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重要栏目,精心组织重头报道、系列报道,加大对外正面宣传力度。
(九)高度重视经济、文化外宣工作。围绕全县重大经济、政治、文化、旅游等活动,认真做好外宣战役策划。特别是对经贸洽谈、招商推介、旅游文化、学术论坛、民族文化艺术等要精心组织对外宣传,扩大对外影响。尤其要加强我县民族文化的外宣工作,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传播。认真挖掘、研究巴东民族民间文化,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重视文化精品生产,发挥我县文化资源优势,策划、创作和包装一批本土优秀文化产品,推向国内、国际市场,扩大文化外宣效果。建立外宣、旅游和文化三位一体的工作协调机制,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十)加大对外典型宣传力度。全县各行各业要重视和加强典型的发现、培育、宣传工作,建立典型宣传的制度体系,在外宣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向外推介。
四、切实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领导
(十一)强化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要定期研究对外宣传工作;县委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要具体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每月要研究一次外宣选题。
(十二)加强外宣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外宣工作条件。对外宣干部要加强培养,严格要求,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爱护。各级政府要建立外宣奖励基金,并连同外宣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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