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方水务局宣传意见
(二)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对社会与市民密切关注,较敏感的宣传内容。各单位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及市水务局通报,在得到明确答复后方可宣传报道。
(三)各单位的宣传工作应当纳入本年度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各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要分别作好收集与登记,(特别是中央媒体的采访报道)并妥善保管各种宣传资料,以备检查考核。
(四)对每年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月“节水宣传周”及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一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全市性主题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宣传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