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意见
制度,规范使用农药和兽(渔)药,并做到每季度抽查1次以上;加强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定期上报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6、做好兽药经营企业许可证发放统计,并每季度向有关部门通报。
7、力争在今年内建成我市河流与渔业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检测、水产品防疫检疫“三合一”检验检测中心。
(二)由市质监局负责牵头的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和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质监部门要在确保2个100%任务目标基础上,在“质量兴市”活动中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以“小作坊”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要求:
1、全面整治小作坊。要充分发挥食品监管巡查制度在整治工作中的作用,对于小作坊每月至少巡查1次,巡查重点应放在履行承诺、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等。每年要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普查、建档和分类监管工作,企业普查覆盖率90%以上、产品覆盖率50%以上。要进一步探索小作坊统一规划、集中生产的监管模式。
2、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对获得许可或认证企业的监管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纳入生产许可管理范围且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食品,企业获证率达60%以上。同时,每年要完成至少2次获证企业负责人质量意识培训,组织1次以上获证企业出厂检验员培训。
安全生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