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意见
200x年下半年以来,我县各乡镇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9〕23号),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狠抓食品生产加工源头监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与省、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卫生条件差、滥用添加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仍较突出。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于2009年5月29日召开的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加快实现《x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始府办〔2009〕109号)提出的工作目标,到2009年底前完成如下具体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以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小作坊。
(二)今年底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全面消除无生产许可证而生产加工乳制品、饮料、酱油、食醋、味精、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速冻米面制品、罐头、冷冻饮品、糖、饼干、方便面、膨化食品等14种重点食品的行为。
(三)在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宾馆和酒店等场所,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标志(即 qs标志)的食品。
二、具体措施
(一)针对突出问题,迅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清查行动。按照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领导小组将组织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清查行动,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卫生环境恶劣、不具备质量卫生安全基本条件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和作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在前阶段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和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要抓住“三个重点”,即:重点产品(以粮、油、酒、乳制品、豆制品、肉制品、饮料、调味品、罐头、糖果、饼干、方便面、膨化食品和各种儿童食品为主)、重点区域(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长期存在“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区域为主)、重点对象(以无证无照的食品加工黑窝点和质量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小企业小作坊为主),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提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业健康发展。
(三)齐抓共管,从各环节推进准入制度的实施。对国家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8类525种食品,各部门要重点在“四个环节”,即生产加工、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流通销售和消费环节加强监管,推进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在生产加工环节,要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在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要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在流通销售环节和餐饮环节,要限制或者制止无qs标志食品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