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采取切实可行、标本兼治的措施,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突出问题,全面打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09〕95号)和7月27日省、州人民政府召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制,深入推行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全面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抓宣传。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在全民中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强化对客运车、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货车驾驶人的教育,努力提高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和安全行车意识。
三、抓排查。要根据我县的不同公路状况,及时排查危险路段,制定公路危险路段的整治计划、方案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严禁车辆在无条件通行的路段通行,有效减少农村道路的失控失管面。
四、抓准入。要严把驾驶人的培训考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营运客车出站安全检查关,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
五、抓查处。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始终保持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依法从重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努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
六、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由县安监局牵头,近期迅速组织相关工作组到各乡镇传达省州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检查考评上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各项责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