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等烟比例,担烟奖励1.00元,低于90分的,每低1分,担烟奖励扣0.10元。
2、实行高标准育苗示范单项考核。经县上验收合格,每亩奖励2.00元。
3、对村委会实行奖励。均价在12.30元以上的村委会按收购量担烟奖励0.40元。
(四)扶持政策
1、烤烟专用复合肥扶持。2xx5年烤烟专用复合肥按合同数量配套供应,全县供应专用复合肥3150吨,按每吨1550元售给烟农,差价部分由烟草公司承担,担烟供肥30公斤,3月30日前供应完毕。享受复合肥补助的烟农,不按合同规定将烟叶交售给烟草公司的(自然灾害除外),由烟草公司按每吨2646元的成本价向烟农收取差额补助费。
2、漂浮育苗扶持。按每亩7盘配套,全县计划推广漂浮育苗移栽35000亩。向烟农收取3%的相关费用,每亩交回州烟草公司17.50元的投资。
3、烤烟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探索和收购预检补助。对实施组织化管理探索和全面实施收购预检制,田间各项生产措施和产质量指标考核达标的,由州、县烟草公司按合同签定数量对相关村、社烟叶生产协会代表或责任人实施担烟补助。
4、全县推广高标准育苗示范5244亩,其中:二段式大棚育苗5016亩,分别是:罗少1368亩,丫口684亩,普岩1026亩,古木1026亩,独田912亩。孔盘育苗228亩,在箐口实施。
5、抑芽剂补助。按每2.5担烟叶补贴7元的扶持标准计补助。
6、防雹费补助。全县安排防雹资金26万元,其中:县财政承担6万元,县烟草公司承担5万元,其余由乡镇、烟农承担。
7、烤烟保险补助。继续实行烤烟保险,安排资金15万元,县财政、烟草公司、烟农各承当5万元。
8、烤煤补贴。全县调运烤煤10000吨,每吨县、乡镇各补贴10元,由县物资公司统一调拨,县财政按实际调供数及金额核拨7%的经营费用。
四、主要措施
(一)坚决按下达指令性计划组织生产收购,把“控得住、稳得住”措施落到实处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严格按计划进行管理,维护烤烟生产收购计划的严肃性。要全面推行烤烟种植收购合同制,指令性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必须一次性签入合同,用合同来稳定规模,控制总量。按照“全面推广、一次到位、明确权责、完善提高”的原则,在3月10日前一次性、一户不漏地与烟农签订合同。坚决制止合同签订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做法,坚决制止约定面积和收购量低于实际单产留有余地的做法,坚决制止无合同、超合同种植收购烟叶。不签合同、不按合同种植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烤烟生产综合能力
烤烟生产基础设施薄弱、利用率低、缺乏长期规划是影响烤烟生产综合能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提高烤烟生产综合能力,关键是要加强烤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紧紧抓住实施优质烟基地烟水配套的机遇,进一步夯实烤烟发展基础,要根据择优布局和隔年轮作的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长远规划,逐年完善。要在有效保护、高效利用、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水资源上下功夫。
(三)坚持科技兴烟,提高实用技术到位率,全面提升烤烟生产管理水平
依靠科技提高烤烟质量是今后烤烟生产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坚持高效与优质并重,数量与效益统一,全面提高科技对烤烟生产的贡献率,依靠科技进步,走优质高效的路子。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