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放心示范店”加强督促检查,提升创建质量,继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确认一批,对基础条件好,通过一定的引导培育即可达标的商店特别是农村商店,首先确定为创建对象,进行重点培育,达到创建要求即实施确认授牌,确保创建进度。三是整改一批,对基础条件一般,需要通过培育改造才能达标的农村商店,集中精力,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扶持改造,达到标准后再进行确认授牌。四是规划一批,对经济欠发达行政村中经营规模小、经济力量弱、创建难度大的农村商店进行事先规划,创造条件。
(二)坚持探索创新,探索多种创建模式,确保创建取得实效。一要在经济欠发达的行政村因地制宜地实行以改造原有的农村食品商店为农村放心示范店的创建模式。二要积极探索“放心店示范店”监督检查退出机制,对已不符合“放心店示范店”要求的示范店要坚决予以摘牌。三要实现放心店和监督网建设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把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能同促进商家自律的商品准入制度、实现群众监督的有效载体的监督员制度有机结合的机制。充分发挥覆盖全市农村的消费维权监督网络的作用。四要突出重点区域,提升放心店成效。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将特殊消费群体集中的城市、农村学校、医院周边的副食店作为放心店创建的重点特殊区域,首先考虑,重点培育,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创建质量。
(三)坚持质量优先,强化创建督促检查。一是坚持标准,有序推进。按照“确认一批、整改一批、规划一批”的指导思想,对列为创建对象的农村商店进行验收考核时严格对照标准,做到达标一批、确认一批,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宁缺勿滥。二是优胜劣汰,动态命名。加强对放心示范店的监督考核,并形成制度化。对于食品准入制度执行不力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放心示范店予以摘牌。同时,选择店容店貌好、准入管理认真、诚信经营的其他商店予以重新考核认定,让放心示范店能够真正成为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商店。三是突出源头,强化监管。采取管住上游清下游,源流并治的措施,加强副食品批发市场的商品准入工作,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放心示范店。四是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五)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多方提高“放心示范店”的“品牌”知名度和含金量。一是加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法规宣传,以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等为途径,大力宣传消保法律法规,让经营者、消费者扬法律利剑,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二是加强对示范店的教育指导和监督,以开座谈会、培训会的形式,集中学习,培训倡导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真正起到发展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三是加强对示范店的正确引导,严格监管,重视教育,对引起消费者重大投诉,以及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追究的,取消其资格和字牌,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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