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意见
组织部备案。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区委组织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有规划、协调、检查、监督、审核的职能;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干部的在职理论学习;人事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工商联负责指导、协调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各街道、各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所管理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
(四)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把学风问题列入教育培训议事日程,加强对学风问题的督促检查。要严肃培训纪律,强化培训管理,努力提高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在把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基础上,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财政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投入。对重要教育培训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要进一步拓宽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干部、科技人才教育培训事业,确保我区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顺利实施。
培训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