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提高我市农民工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根据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党的*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农民工素质为目的,以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充分调动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农民个人的积极性,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市场运作、重点依托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使农民工由“体力型”向“智力型”、“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2、目标任务。*年,开展引导性培训5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5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年,开展引导性培训3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 9万人,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0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2010年,随着政府扶持资金的增加、培训设施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大培训力度。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15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30万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二、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
1、培训对象:需要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劳动力、本地非农行业农民工。
2、培训内容:引导性培训。由乡镇组织进行,主要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职业技能培训。由各级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的要求和市场需求,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90个工种内设置培训课程。当前的培训重点是信息业、农产品加工业、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加工制造业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由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课程,自主开展培训。
3、培训方式:职业技能培训可分为长训班、短训班以及根据企业用工需要的定向班。市级主要开设长训班,培训对象为高中文化的中青年,毕业后要求达到中级工以上技术水平;县级开设短训班,培训对象为初中以上文化的青年农民,毕业后要求达到初级工技术水平;乡镇主要进行引导性培训。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时要填写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职业技术培训。
三、主要措施
1、整合现有资源,集中力量搞好农民工培训。我市现有各类成人教育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