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意见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农民、培训基地、用人单位宣传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政策,宣传“劳务致富”、“劳务光荣”致富的观念,宣传通过培训,提高转移就业率,增加就业收入,宣传党和国家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的政策,宣传务工致富、务工创业的典型,宣传开展培训的先进单位,鼓励广大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参加转移培训和外出务工,吸引更多的培训基地和用人单位参与阳光工程的实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农民工培训办公室,加大管理力度。农业、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建设、团委、妇联、扶贫等多个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按照各自的职责,保证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培训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