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
全市干部培训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决策、规划和统筹安排重要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设在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所确定的职能,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分工负责。
市委组织部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市管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训;组织大中型企业和农村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政治理论培训; 指导、 协调、检查各市(县)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规划、指导、组织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建设。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组织对宣传、文化、新闻系统领导干部的培训。
市人事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要求,规划并组织全市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同时抓好中青年科技干部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规划、指导、检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外语和计算机培训考核工作。
市经委负责经济管理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高层次学历进修,具体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岗位必备知识的培训和考核;负责涉外企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和发展外向型经济所需专门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修工作,协调、指导有关培训的教学组织工作;负责对承担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进行资格认定;负责规划、指导、检查全市企业管理人员的外语和计算机培训考核工作;履行市经济管理干部培训考试办公室的职能。
市教委负责全市干部学历教育及成人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认定和审批学历教育办班学校;汇总、审核、下达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入学考试和招生管理工作;负责教学指导、检查和评估;负责学籍管理、学历教育证书的发放和验印;履行市外语和计算机培训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成人教育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负责全市干部有关培训考核的组织、统计分析工作。
市委政法委负责全市干部的普法教育;负责管理和指导政法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对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的培训。
市委农工部负责管理和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各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农村管理干部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农业现代化知识培训。
市委统战部负责对全市干部的统战理论教育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
其它有关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责按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的职能配置承担。
二、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办班的申报审批制度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党委和政府机关一般不直接举办培训班。各级干部培训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干部培训规划,提出培训任务,选调培训对象,检查、督促、指导培训规划和任务的落实。办班的具体教学组织工作一般由经过批准的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各种专门业务知识培训班应明确具体内容,不得笼统冠之于“干部培训班”的名称。
实行干部培训办班计划的申报审批制度。凡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