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意见
防治、生态环境建设、村镇建设和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外贸知识和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管理知识中,选择1--2门进行培训。
三、组织领导
农村牧区党员培训工作,各地分级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指导好党员培训工作,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盟市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抓好落实。
各地要抢抓冬春农闲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培训基地和基层党课宣讲团的作用,合理安排学习培训活动和业务工作,确保学习培训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对居住分散,集中确有困难的地方,可进行分散培训。
盟市委组织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培训的目标、内容和要求等作出明确的安排部署,保证培训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要切实保障培训经费。各地要把农村牧区党员的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各级党委管理的党费可用作培训经费的补充。对贫困地区党员骨干的培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从代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党费中给予一定支持。
要重视督查指导工作。各盟市委组织部要适时组成督查组,深入到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年底前,各盟市委组织部要认真总结*年农村牧区党员培训情况,专题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培训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