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甬党[20*]4号和甬政办发[20*]126号文件精神,适应当前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进的需要,全面提高我区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现就做好我区农民培训工作,包括农业技术培训、农民的学历培训和新一代农民的培养(农民的职业技术(转业、转岗)培训参照仑政办[20*]89号文件精神执行),提出以下意见。
一、农民培训的工作目标
开展农民培训工作,以提高全区农民的素质和劳动技能为目标,培养一批适应市场经济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要求,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民。
通过农业技术培训,使农业劳动力普遍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从20*年起5年内,全 区完成3万人次的农技培训,3000名农业劳动力获得绿色证书或农民技术证书。
通过农民的学历培训和新一代农民的培养,提高农村青壮年农民文化素质。从20*年起5年内,完成80名优秀农民进高校培训,获得农业高级研修证书;培养100名农业职业学校毕业生;全区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具高中文化以上程度达到35%。
二、建立农民培训的管理体系和培训网络
农民培训工作量大面广,且专业性较强,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切实担负起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区农办(农林局)、教育局、财政局是开展农民农技培训和学历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区农办(农林局)负责实施农业技术培训;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农民的学历培训和新一代农民的培养;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和下达培训经费的补助。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我区实际制订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和培训基地,做好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街道、镇(乡)要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摸底调查工作,了解农民的培训意向,及时把培训信息送到各村各户,积极宣传优惠补助政策,激发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农民就近就地培训工作,并做好生源的报名和输送工作。
农民培训机构以区农技推广中心,各类职业学院(学校),街道、镇(乡)成人学校为依托,充分发挥现有培训基地的资源优势。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共同参与农民培训。按照合理布局,方便学员的原则,选择交通设施、场地设备、师资力量等各项条件较好,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并经主管部门确认其资格后,确定为定点培训学校。原则上每个街道、镇(乡)确立一家综合性培训基地,形成区、街道、镇(乡)二级培训网络。
三、提高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参加培训人员的不同素质,因人施教,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增加培训的实效性。农业技术培训,重点是实施三大工程;一是以专业户、大户和村骨干为主要对象的“绿色证书培训工程”;二是以45岁以下青年骨干农民为主要对象的“新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三是以单项性实用新技术为内容的“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民学历培训和农业职业教育,要结合农民“双证制”教育,努力拓宽专业面,从纯农业到涉农专业,到农村管理专业,凡是社会有需求,农民有需要,都要想方设法同业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开设相关专业。“双证制”教育的专业根据所学专业课程确立,如蔬菜专业、花卉专业、水产专业等。
四、农民培训的补助政策
为了切实搞好农民培训工作,既让农民提高素质,又不让农民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