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培训,由市水利局负责。
7.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由市农机局负责。
8.农业综合开发技术,由市农业开发办负责。
9.农业产业化经营技术培训,由市乡镇企业局负责。
10.农经管理技术培训,由市农经局负责。
11.扶贫开发技术培训,由市扶贫办负责。
12.农村能源开发技术培训,由市农村能源办负责。
13.气象预警预报技术培训,由市气象局负责。
14.就业再就业培训,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总工会、市科技局配合。
15.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16.思想政治、农村文化、社会公德教育培训,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团市委、市文化局配合。
17.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由市司法局负责,市民政局配合。
18.农村政策教育培训,由市农办、市农经局负责。
19.健康卫生教育培训,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人口计生委配合。
20.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由市妇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21.农民素质教育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市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林业局、市妇联、市科协、市农经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办,由市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农民素质教育培训机构,做到有专门班子、有专人专抓、有专项经费、有责任制度、有农民素质教育培训规划及实施方案、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基本设施,形成条块联动的工作格局,抓好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培育一大批适应观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
2.认真组织农民参加培训。大力宣传农民素质教育的意义,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根据产业发展、企业用人、自主择业的需要,选准培训内容;因地制宜,区分不同对象,采取长班与短班、集中与分散、老师与学员、订单与定向、“远程”与面授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在方便农民、确保培训效果的基础上,就地就近进行培训。
3.切实加强基础建设。在市、县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