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设施,提高外国人在穗居住生活质量。将引资工作与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相结合起来,为外资进入城建投资领域提供可行的途径,鼓励市政公共事业对外资开放,鼓励外资参与中心镇的建设,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
(十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政务行为,提高涉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平台、电子口岸系统和“一站式”审批服务,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提高外商投资审批服透明政府。提高涉外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与国际接轨,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编译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的英文标识;建立全市统一的中英双语咨询电子服务系统;加强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英语听说能力、服务规范的培训,完善对外国人的医疗指引和服务;促进服务行业服务方式、服务标准与国际接轨;推进市民英语普及工程。鼓励报纸、电台、电视台增加英语版面和节目;支持*辖区内三星级以上宾馆按有关政策规定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方便外国人收看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出版《外国人在穗指南》。
(十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为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人力资源支持。立足*重点产业的需求,积极推动外商投资企业与院校的合作,形成培养和需求相适应的人才供应渠道;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形成具有*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的作用,强化高技能队伍建设,为各类高素质人才在本市创业、就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用工的需求。继续办好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充分发挥留学人员专项资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的作用,大力支持海外留学人员来*工作、创业。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
(十三)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实效性。由市外经贸部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由市外经贸部门负责牵头实施。各区、县级市、开发区,以及市政府各经济管理部门每年将招商引资的工作计划集中送市外经贸部门备案。要建立招商引资工作的跟踪和评估机制,把握动态,及时调整策略。外经贸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共享审批利用外资项目资料,以便对项目进展情况作进一步跟踪。
(十四)成立领导机构,落实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市政府成立“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和中央驻穗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全市吸收外资和改善投资环境工作的协调领导,整合各区资源,统筹协作、形成合力。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由市外经贸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经贸、组织、人事等部门,制订质量与数量并重的全市吸收外资工作的考核办法,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县级市也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制订考核办法,切实把招商引资的责任落到实处。
(十五) 强化激励机制,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每年市财政从科技兴贸专项资金、境外招商业务费及境外办事处经费中统筹安排招商引资资金,用于组织招商活动,建设海外工作站,奖励各区、县级市吸收跨国公司到*设立总部和研发机构以及奖励吸收外资工作的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要把招商引资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结合起来,落实招商引资信息平台项目引荐工作奖励运作方案,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外经贸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