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的情况除外)。
②服务型(商贸)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
标准按上年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60%×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比例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企业享受本项社会保险补贴每人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9年底前核准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在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
(2)企业(不含服务、商贸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用工补贴
①申请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条件:
符合规定的各类企业新招用持《援助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每月发放工资不低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10%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扣减工资的情况除外)。
②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
上述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持《援助证》人员,用工每满1年每人社会保险费补贴2400元;其中“4090”人员再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用工补贴。企业享受本项社会保险补贴每人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9年底前核准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在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
(3)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或辅助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①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条件:
对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或辅助岗位,经批准招收持《援助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每月发放工资不低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扣减工资的情况除外)。
②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
标准按上年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60%×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比例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单位享受本项社会保险补贴每人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9年底前核准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在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
(4)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①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援助证》人员按规定在2009年1月1日以后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3万元及以下)、税务登记证的;
2)从事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洗头、足浴、棋牌等国家限制行业之外的经营活动的;
3)在领取营业证照后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在营业证照的相应有效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1年及以上的;
4)申请享受时仍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的。
②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已申领原一次性就业援助补助费的持《援助证》人员在1年“再就业期”后符合该项政策相关条件的,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