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绿色通道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优化发展环境活动方案》(蚌发〔2009〕14号)的要求,现就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前介入,按照“特事先办、急事快办、易事即办”的原则,实行“联审联办,缺席默认;限时完成,超时默认”的无障碍行政审批服务。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办理流程;公开审批主体、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办。
三、市招商局作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确认单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负责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认定和跟踪监督;发放《“绿色通道”项目审批服务表》,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审批“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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