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投诉中心建设,建立举报、投诉受理、督办、处理、反馈的有效工作机制,重点查处故意刁难投资者,吃拿卡要、勒索企业等违法乱纪行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县政府为外来投资者颁发保护证(绿卡),为外来投资企业颁发保护匾。政法部门要坚决打击涉外犯罪活动,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强搬硬卸、恶意刁难等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要从重从快予以查处,及时公开曝光。加强公民的遵纪守法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平,使“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招商形象”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招商引资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13、建立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度。实行招商引资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主管招商引资工作,同时明确一名党政副职作为分管负责人,各乡镇和县直经济主管部门成立招商引资办公室挂牌办公,抽调骨干力量专门从事招商工作。在沿海发达地区设立招商办事机构,安排一批后备干部专司招商工作。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具体解决招商引资工作的问题,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县招商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宏观业务指导职能。超级秘书网
14、建立重大招商项目联系制度。对已经签约的重大招商项目(或企业)在筹建过程中和生产经营期间,由县委、县政府明确联系县干、联系单位、联系人,负责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在筹建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15、建立招商引资成果统计月报和通报、督查制度。凡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必须在本月末的最后一天向县招商局上报本单位招商引资成果,招商局每季度要对各地、各部门完成情况和重大招商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每月要召开一次调度会议,通报完成情况,督查工作进度。
16、建立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制度。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都要承担招商引资任务,每年根据乡镇实际和县直单位工作性质予以分解。县直单位实行捆绑招商责任制。把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年终工作目标完成考核内容,采取严格措施实行奖惩。组织部门要把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作为考核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17、建立招商引资专项基金制度。县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度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比例在预算中安排招商引资专项基金,专户储存,主要用于招商工作经费、奖励资金、企业税收返还和重大招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基金逐年提取,滚动使用。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招商引资工作。
18、建立招商引资保证金制度。县级、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必须交纳一定的招商引资保证金,属财政供给单位由县财政在上年度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中代扣,其它单位由单位统一按标准收取并缴入招商基金专户,年终经考核按所在单位完成任务的比例予以返还。保证金按县级干部800元,科级干部500元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