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人事任免、奖惩等情况;
2.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事项;
3.其他与单位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
各公用事业单位要围绕上述重点内容,在6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具体实施意见,对办事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监督保障和组织领导等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制定办事公开目录、编制服务事项的工作规程和运行流程图。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评议、反馈等环节规范办事公开的流程,拟公开事项要经过本单位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对应该公开的事项,必须及时公开;对不能公开的事项,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必须说明理由,向政府主管部门政务公开机构备案。
(三)公开的形式。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多形式、多层次予以公开。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公开手段。公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共信息亭、电子触摸屏等载体进行公开,逐步扩大网上办事范围。二是加快建设综合性服务平台。由市信息中心牵头建设办事公开综合网站,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利用该网络平台集中公开服务项目,方便群众获取办事信息。有条件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作用,将公共服务事项逐步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大力推进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公开形式。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政策、规定出台前,要以专家论证、利益相关人听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防止暗箱操作。对与社会公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水、电、气等公共产品的收费价格,要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收费标准调整机制。
(四)建立工作制度。公用事业单位要通过引入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等形式,制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逐步实现公用事业单位标准化服务。重点建好以下八项制度:一是持证上岗制。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有照片、岗位名称、工号等基本情况的上岗证,方便群众监督。二是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受理或办理,不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为当事人指明办理途径。三是办事承诺制。结合自身行业特点,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切实可行的承诺,并按照承诺的内容和标准履行责任和义务。四是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事项时,必须将必备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五是投诉反馈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根据不同情况按时限要求及时向群众反馈。六是依申请公开答复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办事信息制度,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的办事信息,能公开的要按规定向申请人及时公开。七是听证论证制度。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政策、规定出台前,逐步推行听证制度,集中民智,听取民意,防止“暗箱操作”。八是民主评议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办事公开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务公开办作为深化办事公开的具体实施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检查考核,务求工作实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把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的总体部署,要根据各自业务的特点,对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以及监督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各公用事业单位要建立由行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推行办事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指定具体部门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