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础设施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有所增加。
6、单位治安状况、公共秩序、工作纪律良好,群众普遍满意。移风易俗工作显著,无婚丧娶大操大办现象,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陋习。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优教成绩显著,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文明单位的评比每两年进行一次。连续两次被评为市级机关文明单位的,可以申报连云港市文明单位;连续两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的,可以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
四、主要工作步骤
准备参加*—*年度各级文明单位评比的单位,在今年四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申报表格附后)。机关工委、机关文明委对申报单位将随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和考核;为使参创单位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6月份召开创建文明单位现场经验交流会;从11月份开始,启动对*—*年度文明单位的评比推荐工作。机关工委、机关文明委将在新闻媒体上刊登申报公示,公布监督电话,并向申报单位的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公正、公开、公平的评比,评比出得到社会公认和经得起检验文明单位;明年四月底前召开表彰大会,对*---*年度市级机关文明单位进行授牌和表彰。
五、要求和措施
1、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一把手对两个文明建设负总责,党、政、工、团、妇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建工作做到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达到目标、制度、活动、经费四落实。各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创建工作要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要保证下属单位的参创面达到80%以上。
2、创建工作要坚持标准,求真务实,常抓不懈。要结合各自单位的实际,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和形式,把创建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和个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定期检查、考核,使创建文明单位成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共同任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眼于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使创建活动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
3、建立创建工作档案。凡参加评比的单位平时要建立创建活动档案,内容包括单位概况、创建规划、年度活动计划和总结、重大创建活动纪录、各类检查考核及奖惩情况记录、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映等。
六、文明单位创建的日常管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由连云港市市级机关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市机关文明委)负责,市机关文明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机关工委宣传科。机关工委宣传科对市级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担负指导、监督的职责,并向市文明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