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深化单位改革实施意见
“上虞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办、市府办(法制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政研室、发改局、人事局(编办)、财政局(地税局)、审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局长(编办主任)兼任。
2. 事业单位改革任务重的部门和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由“一把手”负总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市级有关部门要按“三定”方案中明确的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市编办负责指导并牵头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提出改革总体方案和事业单位分类实施工作意见;市人事局负责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协调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和产权制度改革;市财政局负责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改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各部门和用人单位要遵循“用人单位为主、主管部门为主”的原则,主动配合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研究提出可操作的方案,报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改革纪律。事业单位改革涉及资产重组、人员调整,改革中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禁隐瞒、侵占、私分单位国有财产,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突击提职、突击调动、突击评聘职称。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切实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以往有关文件精神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单位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