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布面广,涉及领域宽,各类人才密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年以来,我市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事业单位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政事不分、体制不顺、结构不合理、效益不明显等问题日益突出,面对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浪潮,随着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企业改革和兄弟县市事业单位改革的全面推进,深化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已势在必行。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结合上虞实际,现就深化我市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有利于政事职责分开、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通过结构调整、整体改制、核减空编等途径,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得到合理精简,控制在绍兴市属县(市)平均数以内;通过资产置换、资产重组、资产出让、吸引民间投资等途径,初步形成事业单位举办主体、投资主体和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格局,增强事业单位发展动力;通过深化内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改革,充分调动事业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和社会竞争力。
事业单位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事分开原则。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合理划分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目前由政府机关承担的事业性工作要移交给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履行的行政职能要收归政府工作部门;改变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简政放权,理顺关系,使事业单位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二)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制订不同的管理办法;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
(三)市场化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凡是能面向市场经营的事业单位,要积极面向市场;能由市场承担的职能,要改变国家包办的格局,引入市场机制,广泛利用和发掘社会资源,形成事业单位举办主体和产权的多元化。
(四)精简高效原则。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出发,精简事业单位机构,压缩冗员,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和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度,着力改变事业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状况,切实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
二、改革的方向
科学分类是搞好事业单位改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要把现有事业单位按照所承担的主要职能、市场化程度以及发展方向等综合因素,将其划分为监督管理、社会公益、中介服务和生产经营四个大类。根据不同类别确定不同的改革方向。
(一)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
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指目前完全或基本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的改革方向是,结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对其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划转行政机构;对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按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履行行政职能依法收取的规费等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经费由同级财政按履行职能的需要予以安排。
今后,此类事业单位要依法设立,严格控制。
(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以及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不以赢利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