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港口、铁路、高速公路、进出省公路通道建设为重点,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工业园区联接中心城市、海港、空港、铁路或高速公路的集疏运通道,建立工业园区内快速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推进信息网络宽带化和高速互联,提高信息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能源保障能力。积极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加快一批重要电源点的合理布点和建设,加快推进福建核电站项目前期工作。优先保证工业园区的输配电工程建设,省级工业园区用电经批准可实行省网直供,有条件的园区可自行建设或与电力部门合资建设11万千伏变电站。鼓励在蒸汽动力和供热需求大的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热电联产装置,凡热电比和总热效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热电联产装置,多余电量允许上网,电价由省物价部门给予合理确定。完善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制度。确定一批重点企业、新增长点项目,实现滚动发展。建立省级能源储备制度,做好油、煤重要能源的储备,加大运输协调力度,确保重点企业、重点物资运输需求。落实省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出台《福建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负荷管理,建立可中断负荷补偿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优化用电配置。
18、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商品市场建设。引导和鼓励多元化投资,加快省重点产业集群专业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重点培育形成一批国际性、全国性的产品市场中心,合理发展相关卫星市场。鼓励和推进现有的批发市场向专业市场转变,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增强市场综合服务功能。加快现代物流平台建设。根据我省产业集群规划布局,围绕省重点产业集群建立区域性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构建不同能级的现代物流圈。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培育专业物流市场。推广采用与国际接轨的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鼓励企业采用“联合采购、集中管理、统一配送、分散经营生产”的物流管理模式。打造高速、便捷、通畅的物流通道,推动海关、检验检疫、货代、港务等口岸系统与物流配送系统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提高通关速度与货物集散能力。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大力促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发挥其在工业化中的倍增和催化作用,提升制造业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以企业信息化为重点,推进产业集群信息化建设。重点扶持技术创新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企业建立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中心和产品检测检验中心,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成果共享。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加快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联络司法机关、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及企业法律顾问,组成强有力的法律事务顾问服务团,加强对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服务,为我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律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室,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加强合同管理,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生产经营做好法律服务。加快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区域金融资源,畅通各种融资渠道。建立银企会商制度,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培育产业集群的信贷品种和服务手段。推动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作关系,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落实国家对担保公司的优惠政策。积极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多种业务方式,支持产业集群的项目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典当业,鼓励其为中小企业服务。探索建立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机制,在省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孵化器,吸引各类风险资本,为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潜力较大、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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