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党委、政府领导要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予以高度重视,放在突出位置,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实做到“四到位”,即领导到位、精力到位、指挥到位、组织到位。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师,对市里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主要措施和优惠政策
(一)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各县(市、区)要根据市里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本县(市、区)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本着实事求是、科学规划的原则,以现有国省道、县乡公路为主线向两边发展,以乡镇为中心向四周辐射,以现有路基为主,适当改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乡镇通油路、行政村通水泥路(油路)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路线、里程、标准以及行政村名称等,于2002年11月上旬前上报市交通局。
(二)征地拆迁
1.征地:乡镇通油路占用土地要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按项目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村通水泥路(油路)路基原则上基本不动,有裁弯取直等零星用地的,要以乡为单位统计,按有关程序报土地部门审批,并做到修路与造地相结合。
2.拆迁:涉及通信、电力、林业、水利等部门的拆迁任务,原则上实行“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政策,不作补偿,其他拆迁问题一概由当地政府解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挠,必须全方位为农村公路建设大开绿灯。
(三)结对帮扶
市直机关、驻市国、省直各单位要与修路困难大的村实行“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把修路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从资金、物资、技术、组织协调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四)义务建勤
要发动群众义务修建,没有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县(市、区),可动用农村义务工、积累工;已经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县(市、区),可采用“一事一议”办法筹劳,此外,每台机械要投入不少于5个台班。
(五)资金保障
1.国债资金:乡镇通油路每公里补助30万元,由市计委负责、市交通局协助落实。
2.省补资金:乡镇通油路每公里补助5万元,村通水泥路(油路)每公里补助1万元,由市交通局负责落实。
3.市财政补助资金:乡镇通油路每公里补助5万元。村通水泥路(油路)每公里补助1万元,对于撤乡并镇撤掉的乡镇通水泥路(油路)工程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市“吨煤一元钱”资金和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对于原为油路,由于使用年限长,路面损坏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