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增强监督外力,规范机关行为,强化效能意识,巩固效能建设成果,落实效能问责制度,提升机关良好形象。突出项目指标落实、效能制度建设和落实、机关作风和办事效率、机关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等,进行现场性、即时性、过程性查看和督促,加强机关管理,推进履职到位,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行政办事效率,提高公众满意度。
各效能建设单位要加强对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各阶段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和改善民生措施及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和问责的力度,认真解决机关中存在的效率不高、作风不实、行政不作为等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绩效意识、效能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形成人人负责任、人人干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加大制度的落实力度,引导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认真办理效能投诉,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履行效能投诉中心职能,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究,认真办理,绝不手软。进一步畅通来人来函、网络投诉和效能信息点采集等投诉渠道;宣传和引导使用全省统一的“968168”效能投诉平台;建立和完善各级效能投诉机构和投诉平台网页上设置和公示全区效能建设单位的效能投诉电话和其他投诉渠道;发挥“服务海西发展效能情况信息点”的作用,及时收集基层和企业的反映诉求,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并督促其及时纠正和解决。
建立直查快办的投诉办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投诉件的自办和督办力度,完善效能投诉件限时办结制度,努力提高办件质量。对一些影响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过错和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对投诉问题不及时纠正、不落实整改的单位或人员,要坚决实行效能告诫;对涉及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要充分发挥效能建设监督员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媒的监督作用,大力营造舆论监督氛围。适时开展典型投诉件回访和明察暗访活动,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四、完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要建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和监控机制,实现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要围绕“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总体目标,着眼于提高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眼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由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向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决策领域拓展,在广度和深度上最大限度压缩和细化行政自由裁量权空间,让裁量空间由“个人说了算”变为“制度说了算”。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按规范、按流程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平台,提升“市区一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沟通。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建立“市区一体”行政服务中心的规定要求和考核考评内容要求,坚持动态管理和跟踪管理,按照“应进必进”、“两集中两到位”、“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等要求,不断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流程,简化程序,充分授权,杜绝两头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