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的矛盾。大部分就业困难对象年龄偏大。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时间短,专业性不强,技能单一,就业能力较弱,难以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而一些企业岗位要求较高,要求具备某一方面的专业技能,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使得就业困难人员望而却步,导致呈现了有剩余人员缺就业岗位、有就业岗位缺适用人才的两缺”结构性矛盾。
三、工作对策及建议
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问题,解决好群众的就业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继续发展大局,事关和谐石门的建设。一定要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贯彻“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方针,严格落实《就业促进法》等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促进我县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平等就业。
1高度重视促进就业工作。促进就业是当前解决民生问题的首要任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意义重大。要充分认识就业是民生之本,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政治任务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各乡镇政府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领导责任,从经费上加大投入,从人员上重点考虑,夯实工作平台,打牢工作基础。各相关部门领导要把促进就业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体现在行动上,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2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相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促进就业政策的宣传。适当放宽招工条件;引导就业困难人员正确转变择业观念,自觉调整就业期望,改变“等、靠、要”依赖思想,树立积极的就业观,摆正心态,自立自强;要大力宣传一批再就业典型,挖掘一些鲜活事例,树立一些可学可追的典范,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就业、支持就业的氛围。
3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要按照“市场所需、培训对路”要求。有组织、有方法地推进培训计划实施,扩大扶贫培训范围,实现城乡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技能培训的全覆盖。着眼于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着眼于企业用人要求,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科学设置培训内容,空虚培训项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用足就业扶持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社会平安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就业援助等再就业扶持政策。激发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等困难就业人员的积极性;通过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守业融资问题;通过落实社会平安补贴政策,减轻就业困难群体的经济负担,实现稳定就业;通过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政策,让就业困难对象真正学得一技之长,提升就业能力。
5着重开展就业援助行动。要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坚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4050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及城乡退伍士兵为就业援助重点,实行台帐式“动态消零”管理。具体来讲,可以采取“五个一批”方法来解决,即:稳定公益性岗位,安排一批;向机关事业单位下达任务,帮扶一批;动员企业捐助岗位,吸纳一批;发挥职业介绍机构和社区服务平台的作用,市场就业一批;加大信货扶持力度,自谋职业一批。通过多种途径,切实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6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加强基层劳动保证平台建设。完善工作设施,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县、乡镇、社区(村)三级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提供就(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劳动保证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