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就业难点,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形势下,残疾人一方面由于自身生理的障碍,就业竞争力较弱;另一方面,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对残疾人就业能力的认知还存在误区。残疾人就业比主流体人群的就业更严酷。残疾人在自强自立的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和各类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也在不断探索残疾人就业的有效渠道,通过职业培训、扶持创业、提供服务等各种途径来促进残疾人多元化就业。其想法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都有文件规定。为确保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介,文件印发,横幅标语,宣传橱窗等形式,结合纪念日、重大节日、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等多样式的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通过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都了解残疾人劳动就业的重要意义和依法推进的必要性。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部门单位的支持,社会各界人士和用人单位的理解,使大家既严肃执法,又献一份爱心。更进一步理清“四个关系”:即残疾人安置就业与用人用工自主权的关系;法定义务与乱摊派的关系;特殊保护与就业市场化的关系;开展残疾人劳动潜能与实现平等参与的关系。
二、完善政策、依法推进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制订具体实施意见;
二是制订奖励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法人,鼓励机关、团体、企业接纳残疾人就业,为他创造劳动就业机会;
三是制订残疾人灵活就业奖励办法,扶持残疾人自立、自强,自谋职业;
四是严格管理福利企业,产权、行业拨离管理(行业管理应属残联),有利于推荐异地区安置和本市本区福利企业及私营企业劳动就业;
五是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的征缴面,依法推行按1.5%比例安置劳动就业,
六是建立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制订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管理规定,开展残疾人就业上岗前后职业技术培训,将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正常的规范化教育。
七是制订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须知和残疾人求职须知使用单位和残疾人都知道,残疾人被确定录用的,应自录用之日起必须与被录用的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真正的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三、相互支持,团结协作,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利用地税部门代征,保证了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在机关、团体、企业有效实施。残联、地税、劳动、司法及其相关部门依照各自的工作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统一时间、统一进度、统一要求,确保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目的是为了对一些不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起到制约作用,同时也为培训残疾人,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改善劳动条件等提供资金保障。两年来,为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残联认真贯彻落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办法》,结合《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年8月份,梁省长签发的31号政府令的学习宣传,将此项工作作为残联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多次与地税协商代征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认真抓落实。残联主动与地税密切合作,规范操作流程、征缴依据、征缴范围、征缴标准和征缴办法与时间。同时完善就业年审窗口使政策、程序、服务“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