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对优化城市卫生服务机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发展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1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湘发〔2009〕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目标,合理调整和配置城市卫生资源,促进优质资源进入社区,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以及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立足于调整现有公立医疗机构卫生资源布局;坚持促进优质卫生资源进社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坚持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坚持全市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坚持惠及群众。
(三)工作目标
2009年底启动郴州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二零零八年启动资兴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09年郴州市城区以街道办事处辖区和郴州经济开发区为单位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建成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二零零八年全部完成郴州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施、人员配置达到省里规定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100%;到2010年,郴州市城区和资兴市城区建成基本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完善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与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医院模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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