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六)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七)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
(八)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要按照“网络健全,制度完善,职责明确”的要求,建立健全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各街道要根据实际和综治工作中心履行职责任务的需要,制订、完善工作例会、首问责任、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报告、督查督办、责任追究、基本台账、治安联防等制度。制度建立后,要统一上墙,严格遵守,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制定综治工作中心建设考核办法,通过对综治工作中心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总结评比,促进和深化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发展。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综治工作中心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工作对接,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确保综治工作中心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机制:
(一)联调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对直接到街道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重大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