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quo;,动员广大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在全区形成轰轰烈烈争创“和谐家庭”、“和谐楼组”、“和谐社区”的良好局面。
⒉组织实施
各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逐步、逐批地进行评定,为符合“和谐家庭”、“和谐楼组”标准的家庭、楼组签署意见,记录在档,并在展示牌中予以公示表彰,接受居民群众监督。
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青岛市和谐社区评价标准》,对和谐社区统一进行评定。
⒊表彰奖励
在“和谐家庭(楼组、社区)”评定、公示表彰的基础上,四方区政府将结合全区每年召开的社区建设工作会议,通报表彰一批“四方区示范和谐家庭(楼组、社区)”,同时对积极参与和谐建设并为“和谐四方爱家行动”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物质奖励。
五、基本原则
⒈坚持全民参与原则。实施“和谐四方爱家行动”必须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谐社会建设者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和谐建设成为居民的内在需求,形成和谐建设人人有责、和谐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⒉坚持上下联动原则。“和谐四方爱家行动”涵盖街道党委、政府各部门工作,包括社区、楼组、家庭各个层次,涉及全体居民群众,是一项需要上下一心、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必须各方密切配合,上下一起联动。
⒊坚持自下而上原则。和谐社区建设根本在基层、力量在群众。要从社会生活最基本的单元——家庭——抓起,以争创“和谐家庭”为基础,不断提高居民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活力和创造智慧,为和谐社区建设注入无限的动力,奠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
⒋坚持逐步提高原则。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逐步展开,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逐步提高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
⒌坚持长效机制原则。和谐社区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受到表彰的家庭、楼组、社区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使创建活动充满活力。
六、具体要求
“和谐四方爱家行动”是一项关系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事关全局和长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调动社会各方积极配合,动员居民群众全员参与,切实保证收到成效。
⒈强化组织领导。街道、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把和谐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目标,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加强“和谐四方爱家行动”的整体部署、组织实施和具体指导工作。
⒉发挥职能作用。街道、社区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和创新精神,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切实推进“和谐四方爱家行动”的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⒊加大宣传力度。注重与新闻媒体合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以及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意义,介绍争创和谐先进过程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