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党员社区建设意见
建立在职党员工作站,以楼座为单位建立活动组,按特长划分志愿服务队,健全组织网络,定期召开在职党员座谈会,摸清思想,了解情况。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为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提供服务。要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为驻区单位排忧解难;要在街道便民大厅开辟服务窗口,负责在职党员登记联络;街道阅览室、社区党校要向在职党员开放,为他们空余时间提供学习、娱乐场所。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开展共建活动。要采取“结对”、“共建”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联做思想工作,联办公益事业,联防社会治安,联谊文体活动,联创学习型组织,形成社区资源共享、社区事务共管、社区治安共保、社区文明共创的良好局面;要在在职党员中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党员作用进社区”的主题活动,根据在职党员的特长和社区的实际需要,开展志愿服务,在环境整治、便民服务、帮困助残、法律宣传、治安巡逻等方面为在职党员发挥作用提供舞台,并建立“在职党员社区表现记录簿”,对在职党员每次参与活动的情况作好记录。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定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与社区活动先进单位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把驻区单位党组织参加社区共建活动的情况作为评价考核创建文明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注意收集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好人好事,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可以尝试给在职党员家庭张贴“党员之家”牌,公开党员身份,激发在职党员的荣誉感和自律意识;对在职党员的社区表现情况每年向所在单位反馈一次,从而激发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应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驻区单位
在职党员应树立“社区意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对社区工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带头宣传党的政策、带头参与社区服务、带头帮扶困难家庭、带头协调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带头创建文明楼院、带头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做全天候党员。
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主动与党员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把在职党员的特长向社区党组织推荐。定期与党员所在地党组织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保持联系,互通情况,注意收集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进事迹,并及时进行总结、表扬和推广,对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表现较差的党员给予批评、帮助。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做好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反馈工作,要把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活动的情况和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评比党内各类先进工作结合起来,使党员真正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街道、社区党组织的监督。对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把街道、社区党组织为驻街、驻社区单位服务情况作为“三评”和“行风评议&r
社区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