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以党的建设为核心,以社区为基本单位,以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教育为主要内容,以组织网络、民主政治、干部作风、财力机制建设为保证的“六位一体四配套”的社区建设。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驻区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我区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荣获了“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等荣誉称号,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为进一步动员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城区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推动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是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推进社区建设,既是建设现代化城市、逐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无空间和时间之分,既要在本单位、本岗位上体现,也应体现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因此,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在职党员在本单位、社区都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参与社区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是整合社区资源、增强社区党的力量的需要。社区建设的发展迫切需要汇聚党在社区的政治资源,而驻区单位拥有较强的政治力量和较丰富的物质资源,在职党员绝大多数是各行各业的骨干和中坚力量,通过对驻区单位党组织政治资源的整合,既可以极大地充实社区党的工作力量,又可以有效地带动广大居民群众更好地完成党在社区中的各项任务。
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是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驻区单位正处于行政一体化体制向功能分化的社会化组织体系转变过程中,良好的社区工作,不仅可以提升城区的品位与形象,改善城区的投资、经营环境,而且会保障单位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以共同的政治目标、共同的社区利益和共同的发展需求为基础,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是驻区单位和社区建设共同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从新形势下城区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出发,通过沟通联络,进行双向服务,开展共建活动,协调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主动配合、支持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形成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工作格局。
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应着重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协商自愿原则。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应以协商自愿为基础,根据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