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服务人群、功能任务等逐步建立统一的数字化社区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直报系统和社区卫生工作评价系统。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对社区居民健康信息进行动态监控和管理,实现家庭、社区、医院、预防保健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和管理部门信息互动共享。
(五)强化队伍,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整体素质
1.人员配备。按照国家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师的比例,目前按1:1的标准配备。具体某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可根据该中心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等因素,由区(市、县)编制部门根据有关编制标准核定,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合理配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制定相关培训规划,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力争到二零零八年,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率达到80%,2010年达到100%。积极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工作,到二零零八年底,各设区市至少选择1所综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1~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临床、社区培训基地,经培训合格者可优先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大力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社区医师和护士的继续教育工作。
3.完善全科医学任职资格制度。支持和引导社区医生向全科医师方向发展,建立全科医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制度,开展全科副主任以上医师资格评聘工作;在社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医师,凡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的临床类别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考试,取得相应类别的全科主治医师资格。鼓励二、三级医院在职的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转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非全科医学专业的主治、副主任及主任医师经过省级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可转为相应资格的全科医师,并按有关规定变更执业范围后在社区从事全科医学工作。在晋升上一级资格时,其转前和转后年限合并计算。4.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入社区和稳定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和护士,可以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考试;鼓励本科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在工资待遇方面适当予以倾斜;鼓励离退休的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后,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原单位应保持其退休待遇不变。
5.加强高等医学院校的全科医学、康复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各医学院校应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全科医学/家庭医学系、康复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系,并纳入学校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重点建设学科整体规划。加强医学生的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向医学类专业开设全科医学课程必修课,积极将全科医学基本理论教育和技能培养融入教学全过程之中。安排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2~4周的毕业实习,为医学院校毕业生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打好基础。制定为社区医师提高专业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