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中心。在行政事业单位、村、社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审批权“五权”不变的前提下,负责对全镇行政、事业、村、社区、民办非企业及新建社区等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技术性进行审计监督,实施“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电算化核算、统一公开、统一考核、统一审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镇长一支笔审批、村社收支票据集中审核、集中报帐记帐”的“五统一”、“两集中”管理办法。管理中心下设会计代理中心。
3、落实场所、配备人员。*镇财务管理中心办公场所设在*镇综合服务中心,实行大厅式集中办公,设立规范的档案,配置必要的电算化设施,实行电算化管理。选拔、配备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业务能力、文化程度较高、熟悉电算化操作及持有会计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担任中心会计。所需经费由村、社统筹,镇财政适当补助。
(二)建章立制、组织实施阶段(2月21日—3月31日)
1、开展财务清理、清产核资。镇里将组织人员,对4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进行一次财务清理(包括未纳入综合服务中心管理的事业单位),清理内容包括现金、存款、债权债务、财产物资、收入支出和票据等。在财务清理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疏理。对确实收不回或不需支付的呆帐及时处理,财产物资有盈亏的要进行转帐,通过财务清理、清产核资工作,真正达到帐帐、帐物、帐款相符。
2、签订好委托协议。各单位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村、社区在签订委托协议的基础上,由原会计与会计代理中心办理财务会计帐目、凭证、其他会计档案以及合同、协议等资料的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编制移交清单,由镇财统办(农经站)负责监交,并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三方审核签字。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改革后的财务管理体制,重新修订完善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促进全镇财务管理上水平、经济发展上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推进落实、深化提升阶段(4月1日—12月31日)
通过认真抓好财务集中管理工作,切实把有效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创新、注重管理,建立健全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长效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全面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规范财务管理的一项新举措,是创业创新的迫切需要。镇机关、事业部门、村、社区、民办非企业、新建社区等各相关单位要层层落实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二)注重分层实施。镇领导小组要择优配强财务队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协调沟通单位、部门间的联系,统筹抓好落实;镇管理中心、代理中心负责具体财务管理工作;事业单位、村社等各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组织、村(居)委会和经联社的共同参与下,由单位负责人及村社书记负责抓好工作。同时,要召开各层面会议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赢得群众理解支持。
(三)坚持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注重将此次村账镇管工作与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有机结合,充分体现此项改革的兼容性、创新性、实效性。
七、实施时间
凡与本实施意见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