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经营,环境卫生整洁,公用物品、工具必须严格进行消毒,并有消毒纪录,不出售、使用腐败、变质、过期、有害食品。公共场所醒目处必须有禁烟标志。对“八小”行业企业、个体户开展教育培训。
(五)加强市容秩序整顿。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严管重罚,并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制等综合管理手段强化城市管理,加强对占道经营、无证设摊、占道停车的专项整治。
(六)加大对非法张贴涂写的整治力度。加大巡查力度,开展有奖举报活动,从源头上打击非法张贴涂写行为,取缔制造窝点,严肃处理制造者。
(七)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和“文明从脚下起步”交通劝导活动,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交通示范路口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四小车”的管理。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安全更有保障,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八)加强对“早点摊、大排挡、夜市”管理。规范“早点摊、大排挡、夜市”经营,做到有规划、有秩序,证照齐全,加强查处力度,取缔无证经营,确保秩序、环境和食品卫生管理到位。
(九)加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围绕“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的目标,进一步改善区内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城区河道配水方案,落实长效保洁措施,加大对在城区河道中游泳、洗衣、垂钓等行为的执法力度,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十)加强建设工地管理。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加强对市政工地、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储备地块的环境卫生整治。建设工地的食堂、小卖部必须有卫生许可证、作业人员健康证。职工宿舍保持整洁,现场材料堆放有序,车辆在出工地前须冲洗干净。努力做到工地地面无积水,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建筑垃圾按规定清运。工地围护到位,封闭施工,围墙美化。
(十一)加大环保监管力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沿江、沿河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拆除排污口,实现污水零排放。继续强化“禁养”工作,推进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城区扬尘、油烟和噪声污染。
(十二)加强社区卫生管理。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和单位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社区环境整洁,保持居民楼道、屋顶、保笼卫生,加强绿化维护,保持绿地完好。加强犬类管理,规范社区养犬。
(十三)加强户外广告整治和管理。严格各类户外广告的发布和管理,加大对现有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清除违法设立,内容过时、不健康,有视觉污染的广告。
(十四)着力提高市民和外来人员的文明素质和公德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提高市民群众对“清洁*”、“创建省级
示范文明城区”工作的知晓率,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深化“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市民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革除生活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要高度重视外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强外来人员的公德和城市意识、遵纪守法观念。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打造“最清洁*”工作的领导,区建立打造“最清洁*”工作领导小组。邱卫星任组长,谢列卫、郑桂岚、沈健、刘秋敏、叶小宝为副组长,成员由区有关部门和街道、镇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