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考查成绩,结合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重点高中:
(1)乐清中学取消定向招生制度,实行统招、自主招生与招收保送生、特长生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市招生,自主招生、保送生、特长生和公费统招录取名单向全市张榜公布。按招生计划的20%招收保送生,按1:1.09确定保送生推荐数,并将推荐名额按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数(含上学期在校就读,本学期已按乐教职〔2009〕5号文件精神到职高就读的学生)和办学水平情况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特长生不超过今年招生计划的3%。自主招生与保送生招收方案及其推荐名额分配、特长生招生方案等另行发文。招生录取程序为:首先按照“学校推荐、统一测试、择优录取”原则进行乐中自主招生;其次录取保送生,以学区为单位根据学区内各初中学校保送指标总数按保送条件和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次根据考生志愿录取公费统招生和择校生,面向全市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同时根据考生专业特长测试成绩结合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等录取特长生。凡初中阶段留级、休学的考生,乐清中学自主招生、保送生、特长生、公费统招均不予录取。
(2)虹桥中学、柳市中学、乐清市二中、乐清市三中、白象中学各拿出50名公费生指标,在乐清中学招生录取之后面向全市招生,并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招生指标仍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进行。
2、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
(1)公费生的录取办法:需填报志愿的普通高中,根据其招生区域(考生所在区域以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准,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09年4月15日),结合考生志愿(乐成学区的考生,在乐清市二中、乐清市三中公费生录取中,先按2所学校公费招生人数之和划定公费录取分数线,然后各校按第一志愿录取,不足部分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
),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公费生录取分数线,经资格审查后由市教育局予以录取。白石镇户口的考生,可在乐清市二中、乐清市三中2所学校中选报1所,同时可填报白象中学,共计2所学校志愿;录取时,先按第一志愿录取,若未上线,则按第二志愿录取。不需填报志愿的普通高中,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各校公费生录取分数线,考生直接凭有关证件向招生学校报名。大荆中学、芙蓉中学、翁垟二中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安排1个班级(50名)招收非本学区户籍的公费生,在分数线公布后1日内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报名,并按报名学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学区户籍公费生分数线)。为加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力度,今年继续将大荆中学、芙蓉中学、虹桥中学、乐清市二中、柳市中学、白象中学及翁垟二中各15%左右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自招生范围内的初中。定向生录取工作在公费统招生分数线划定之后进行,分数线控制在各学校公费分数线下降25分之内。定向名额分配方案另行发文。
(2)择校生的录取办法:在普通高中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下达之后,开始择校生招生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根据全市中考成绩划定报名最低分数线,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实际自行确定本校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全市择校生最低分数线)并组织报名。考生凭学业考试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卡原件到有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普通高中的录取程序为:先录取公费生(包括定向生、特长生),再录取择校生。
乐清市三中5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