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立要从学校预警工作及未成年人保护的需要出发,做到既广泛又重点突出,既保障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又有利于获取信息,保证监测的及时和有效。监测员的职责是发现监测对象和其他人员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监测点或监测中心报告。
(2)运转预警信息网络。
①预警信息的收集:信息的收集由区监测中心负责,在区教育局预警机制工作办公室中设立预警电话(86781922)。各监测点要定期走访派出所、社区等,主动了解本辖区的最新动态,综合分析学生重点预警对象的思想行为动态。
②预警信息的分类和处理:按照预警信息的程度分为二个级别。即二级(蓝色预警)、一级(红色预警)。二级“蓝色”预警主要针对那些需要特别关注的违纪违规行为,不良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为“一般”,如:打架、偷窃、逃学、长时间进网吧等,学校可以自行处理。一级“红色”预警主要针对那些有可能演变成违法犯罪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有可能危及到人生安全的行为,不良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为“较紧急”和“紧急”。如发生持械斗殴、打群架、打劫绑架、吸毒贩毒、投毒放火、他杀自杀、非法集会、参与邪教组织等。
3.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防止事态恶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有效阻断和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保证。应急措施应把握两个环节:一是事件发生过程的快速阻断;二是重大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理。为了保证应急处理的及时有效,学校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应急机制的建立。包括信息的获取和处理、应急预案的制订、应急队伍的组建、应急工具的配置、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等。
(2)应急处理的过程。获知突发事件的监测员和有关人员应立即向监测中心报告,对重大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不得漏报、瞒报、误报、缓报和谎报,同时要迅速与家长和有关人员联系,通报事件发生情况,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并在上报的同时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的恶化。情况特别严重的,除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通知家长外,还应及时与公安、司法、街道(或乡镇)等部门取得联系,实施综合治理,防止事态恶化。
(四)完善、强化与预警机制相结合的学校教育措施,确保预警机制的有效落实。
(1)把德育放在学校教育工作首位。建立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和不良心理隐患预警机制,是学校德育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拓展,需要进一步健全学校的各项德育管理机制,拓展德育工作载体,丰富德育工作方式,把德育渗透到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进一步深化德育导师制,尤其是要做好后进学生的帮扶、转化工作,提高教育转化效果。要使学校的德育活动贴近学生思想实际,贴近学生生活,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的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是为了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的“两法”和《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坚决制止中小学生流失或隐性流失,对人卡分离或引导学生隐性流失的学校及个人要追究责任。
(3)加强学生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