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社会学校教师中开展支教实施意见
确保我区支教工作顺利开展,区教育局成立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xx任组长,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党政办公室、教育科、计财科、督导室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落实。
2、各直属中小学、各街道教育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支教工作责任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做好支教工作的同时,鼓励城区学校向xx小学等农村边远学校捐资和无偿提供教学设备、图书等,改善农村边远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全区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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