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到更好地为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上。紧紧围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化解矛盾为主线,把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要把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落实到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更好实施上。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五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扎实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抓好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带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要把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落实到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上。紧紧围绕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狱、劳教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执法工作;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切实管好司法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从源头上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的高素质。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真情关心、真心爱护司法行政干警,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
《意见》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确定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进行思想动员,结合实际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学习讨论阶段,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周永康同志的工作报告,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三是改进工作阶段,针对查找出的差距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四是检查总结阶段,年底前,司法部及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作出总结,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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