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首先阐述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座谈会上的讲话,进一步阐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奠基工程,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意见》强调,要按照中央政法委通知要求,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文件,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要进一步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方向;进一步领会新世纪新阶段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进一步领会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领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领会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意见》指出,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环节、全过程,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更加充分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贡献。
要把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落实到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按照中央确定的今年经济工作的目标任务,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开展宏观调控、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大为“三农”服务力度,积极参与打击和预防经济领域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积极为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法律服务。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法律人才,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要把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落实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更加强化上。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作为第一责任,进一步做好监狱劳教工作,健全完善监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加强监所内部正规管理,加大监狱劳教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加快推进监狱布局调整、监狱劳教系统信息化建设,做好劳教戒毒和戒毒康复试点工作,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要把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