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联网,加快信息传递与共享。在高校建立并不断完善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内治安防控体系。抓好中小学校园报警点建设,有条件的学校要派驻社区民警担任“校卫警官”,通过建立“警官信箱”和制作发放“警务服务卡”等措施,进一步密切警校关系。积极组织开展以无治安刑事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警校共建和创建“平安校园”、“平安班级”、 “平安学生宿舍”等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要以防止重大涉校群体性事件为目标,加大对涉校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坚持“优先调解、优先处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预警预案、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涉校群体性事件,确保学校稳定。
4、抓好师生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坚持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努力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要积极发挥教育的自身优势,在对学生进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严谨的校风校纪,有效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各中、小学兼职法制教育副校长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完善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是创建“平安街道”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和促进街道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师生员工的热切要求。各单位、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践行“三个代表”要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促进学校安全文明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2、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由街道综治委牵头负责,并将各单位、社区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和创建“平安街道”考核。各单位、社区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平安街道”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和网络,把创建工作与创建“平安街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社区要借助创建“平安街道”的宣传力度,结合“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新生入学教育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加大宣传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师生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积极争取师生员工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推动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
4、讲究实效,确保质量。要把创建活动与“三个文明”建设,尤其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创建优良校风、学风、工作作风相结合;与整治校园治安秩序,推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相结合,确保校园长治久